• [转]王名:应该大力推行NGO三级准入制度

    Tag:

    2006-07-12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intern.blogbus.com/logs/4498341.html

    >

      我认为,要改变中国NGO的现状,首要的是要想方设法使中国社会中的各种NGO都能浮出水面来,其中最为重要和基本的是要改变中国NGO现行的登记监管体制,并以此为基点构建一个全新的法律制度框架。 
      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构想。首先,改革现行的民间组织的登记许可制度,努力构建一个建立在科学分类和分层基础上、包括备案注册-登记认可-公益认定的三级NGO准入制度。第二,改革现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许可的管理体制,在现行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独立的民间组织监管委员会,统一行使对民间组织的备案、登记和监管的职能,同时对具有专业要求的民间组织辅之以资质认证和必要的业务指导。最后,在政府和公益组织之间引入COMPACT模式,促进各级政府和NGO之间构建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各级政府逐步在更多领域的公共服务上与NGO之间开展合作。 
      我们的基本结论是:中国应当努力借鉴国际上许多国家在NGO立法、监管、特别是NGO与政府之间合作关系方面的成功经验,在NGO登记监管的法律、政策和体制上推进一系列相应的改革,努力构建政府与NGO之间良性互动、合作互补的关系,从而推进整个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资料来源:由清华大学NGO研究所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合作召开的公益事业与和谐社会国际研讨会资料MORE


    收藏到:Del.icio.us




    评论

  • young.npo.com.cn
    上看介绍吧
  • 请问怎样加入这个组织。